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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首交警春节期间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查获酒醉驾5起

来源:瑶欣头条   作者:探索   时间:2024-03-19 19:18:50

原标题:吉首交警春节期间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查获酒醉驾5起

2月16日晚,吉首交警酒醉驾起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湘西州、春节查获吉首市两级领导指示,期间瑕疵组织城区中队、开展农村中队联合农村派出所精干力量,夜查设点开展显性警务夜查整治行动。整治此次行动,行动共检各类车辆500余台次,吉首交警酒醉驾起查处酒驾4起,春节查获瑕疵醉驾1起,期间涉牌涉证2起,开展其他违法行为8起,夜查最大限度消除了各类交通安全隐患,整治净化夜间安全出行环境,行动全力保障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。吉首交警酒醉驾起

为确保此次夜查行动取得实效,当晚8时30分,吉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宋明刚一线带队,以身作则,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指挥检查并强调执法纪律,要求全体民、辅警明确目标任务,严格执行“四个一律”措施,务必树牢底线思维,注重查处违法时的提醒、引导和协作配合,全力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行动中,大队根据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梳理出重点路段、时间,科学设置执勤点,充分运用酒精测试仪和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,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。同时,增派警力强化路面国省道沿线巡逻,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、城郊结合部等道路的管控,坚持定点查纠与流动巡查相结合,切实提高路面“见警率”和“管事率”,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。

整治期间,全体参战警员在做好疫情防控和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的同时,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优化执法策略和方式方法,减轻驾驶人抵触情绪,切实加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共同营造良好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。

【酒驾案例】

2月16日晚上9时50分许,杨某某驾驶牌号为湘UR***1小型轿车在武陵山十字路口被执勤交警依法拦截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/100ml,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。经核实,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且曾于2020年10月因酒驾、无证驾驶被查处过,系二次酒驾。最终,驾驶员杨某某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9条第1款和第22条第2款的有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湖南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)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相关之规定,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并拘留8天的处罚。

2月16日晚上9时56分许,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湘UQ***9小型轿车在武陵山十字路口被执勤交警依法拦截查获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4 mg/100ml,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。最终,驾驶员张某某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22条第2款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”的有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1条第1款、110条第1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104条第1项,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月、驾驶证记12分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。(陈玫 罗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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